受贈單位


家扶基金會 簡介

家扶成立故事

民國26年,在中國華北的一個小鎮上,一位外國的傳教士卡維特.克拉克博士(J.Calvitt Clarke) 躑躅於斷垣殘壁、滿目瘡痍的街頭,正思索著如何為戰亂中的苦難災民盡些心力。驀地,他瞥見一具女屍蜷伏在不遠處的路旁,同時,還隱約聽到陣陣微弱的嬰孩哭聲。他趕緊衝過去,發現是個已死去的母親揹著她重傷的嬰孩,當即解開襁褓,將奄奄一息的小生命送到醫院急救,然後再抱回自己家裡照顧。從此,救助傷患、饑餓和流離失所的孤兒成為這位傳教師的首要任務,他的家變成了一所孤兒院,這就是家扶基金會兒童扶助工作的濫觴。民國39年8月,CCF正式在台灣成立第一所家庭式育幼院;光音育幼院,收容照顧家庭遭逢變故的貧困失親兒童,才正式開始在台灣的服務。民國53年,因應台灣社會轉型過程中,育幼院式的安置服務人數有限,收容教養對貧困孩子也並非最好的方式,不若讓他們在自己的家庭中成長來的更好,因此陸續在台灣各地成立家庭扶助中心,推展兒童暨家庭的福利服務工作。台灣經濟逐漸成長後CCF於民國74年自立,最後更名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簡稱家扶基金會;TFCF)。

願景

家扶基金會是一個關懷弱勢兒童及其家庭的國際性非營利組織從早期接受國外資助,到成為自給自足的兒童福利機構一路走來,始終秉持為弱勢兒童、少年及家庭服務的願景及使命。

我們運用

社會工作的專業方法,致力於貧困家庭的兒童生活扶助、保護受虐及有特殊需求的兒童。

我們期待

透過我們的努力,讓兒童能享有家庭妥善的照顧、身心安全的保護、健康成長的環境、充分受教育的機會,以及快樂學習的生活。

我們秉持

以「及時的幫助、溫暖的關懷、基督的愛心、社工的專業」之服務精神為兒童謀福利。

家扶服務

1、 國內貧困兒童少年家庭扶助服務:透過認養制度推展貧困兒童少年家庭扶助服務,藉由認養費補助、實物發放、急難救助、健康維持、獎助學金、課業輔導、成長團體/營隊等服務提供,改善家庭環境,近年更依據年齡發展階段與需求,辦理幼兒啟蒙、兒童教育基金、青年自立協力、青年釣竿、家長生涯發展與協創等服務方案,期能協助家庭厚實自立的基礎,早日脫離貧窮的困境與循環。

2、 兒童少年保護服務:提供受虐兒童少年救援與輔導服務,減輕其因受虐事件所引致的傷害,以維護兒童少年健康成長的權利,並依據受虐兒童少年及家庭的需求,提供緊急保護安置、生活協助、親職教育、家庭支持、心理創傷復原、法律諮詢、醫療連結等服務,同時積極進入社區進行預防性教育宣導,共同建構全民保護兒童少年安全網絡。

3、 兒童少年家庭寄養服務:為協助不幸兒童少年穩定成長及發展健全人格,讓孩子於寄養家庭中學習正確的生活規範與行為模式,待原生家庭重建後,能帶著良好的身心狀況返回親生家庭。除對寄養兒童提供生活照顧、諮商輔導、醫療協助、課業輔導、親生家庭維繫等服務外,亦對親生家庭提供家庭訪視、經濟補助、醫療協助及法律協助等;同時為寄養家庭舉辦職前與在職訓練,以確保寄養服務品質。

4、 機構安置輔導服務:本會設立家扶希望學園,以安置陪伴家庭功能不佳、遭受虐待疏忽或行為偏差的兒童少年。希望學園除提供就學、職業探索等服務,也依兒少的適應情形提供心理諮商會談;無法返家的少年,則以培育自立能力為主,包括生活自理、財務能力培育,逐步讓少年學習自我負責;當少年進入自立生活後,也會提供包括經濟、心理、就學、就業等各項服務。

5、 發展遲緩兒早期療育服務:本會設立家扶發展學園提供早期療育服務,由專業團隊評估兒童發展狀況及基本能力,依據兒童及家庭需求,訂定個別化服務計畫,讓兒童獲得適切的療育服務,並協助家庭獲得親職教養、兒童療育等知能。

6、 國外貧困兒童認養服務:本會透過家扶國際聯盟認養36個國家的貧困兒童,使其獲得維持生活所需的各項協助。2000年起,本會也陸續在斯里蘭卡、菲律賓、越南、瓜地馬拉、巴拉圭、印尼、布吉納法索及迦納成立27個「台灣認養專區」,以增進貧童及其家庭、社區之福祉。2004年起,本會更陸續於蒙古、吉爾吉斯與史瓦濟蘭成立海外分事務所,進行貧童認養之直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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